为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关于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若干措施》的解读
日前,省委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目标定位,以高层阶规范性文件形式,把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从制度层面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9年6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省委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若干措施》。这是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引领作用,为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提供了重要遵循。
1.《若干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思想、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指导、亲自推动,先后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事关党的宣传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带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推动全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2.《若干措施》是坚持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的重大举措。党的领导是宣传思想工作的生命线。《若干措施》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确保党的旗帜在宣传思想战线高高飘扬。《若干措施》把全党动手抓宣传思想工作的理念要求,进一步转化为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规定,把宣传思想工作同各个领域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群团组织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
3.《若干措施》是推进依法治省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决策部署的重大成果,是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迈出的关键一步。《若干措施》立足新方位、找准新坐标,着眼于解决制约宣传思想工作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从宣传工作主体责任、机构和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不仅具有很高的政策含金量,而且具有很强的制度刚性,实现了宣传思想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宣传思想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若干措施》牢牢把握“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结合黑龙江实际,形成14条措施;围绕《条例》要求,细化为55项工作任务,形成具体分解意见,每项工作均有牵头单位1到3家,责任单位若干。《若干措施》及分工意见,系统回答了宣传思想工作“是什么、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前进方向和原则要求。
1.突出深学细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贯穿《若干措施》的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若干措施》规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理论工作“四大平台”作用、加强研究阐释、开展理论宣讲等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导人们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深化认识中提高认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的实际行动。
2.统筹工作全局,为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若干措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坚持把文化强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具体制度规定,从理论舆论、文化文明、对外宣传、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意识形态管理、基层工作等方面,作出具体任务安排,彰显宣传思想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把握大局大势、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职责。《若干措施》规定,推进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等。这些规定为实现宣传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为完善的制度安排。
3.强化夯基立制,将宣传思想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近年来,全省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创新,《若干措施》从制度规范层面加以固化,推动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创新。《若干措施》规定,省委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宣传工作,市县两级党委应明确相应机构;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围绕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推出一批黑龙江题材红色文艺精品;对市(地)经济社会发展部门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中,通过民生和社会管理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文化建设有关内容进行考核评价,等等。这些都是对近年来我省宣传思想工作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和提升,有利于推动全省宣传思想战线进一步开拓创新、乘势而上。
4.坚持问题导向,在补齐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短板上进行探索完善。《若干措施》聚焦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制度设计来明确路径,通过压实责任来推动解决。《若干措施》规定,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宣传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高校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等等。这些具体措施着眼当前基层宣传力量相对不足、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文化惠民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利于巩固基层宣传阵地,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抓好《若干措施》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若干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确保《若干措施》的各项规定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1.全面开展学习。把《若干措施》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题学习研讨。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更好地把握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全省宣传思想战线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坚持把学习《若干措施》与学习《条例》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结合起来,加强解读阐释,使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真正入脑入心。
2.推动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逐条逐项查找短板,采取有力举措,抓好制度执行,将《条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各地宣传部门要把推动实现“四个纳入”的政治责任扛起来,积极工作,主动对接,推动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真正实起来、强起来。
3.抓好法治建设。以《若干措施》为依据,加快完善有实践需求、有工作基础的党内法规和政策性文件,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宣传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根据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岗位设置,加强人员力量配备,理顺工作职能、工作流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